仙桃市自來水公司關于供水工程驗收標準的通知
為保證工程質量,確保安全供水,根據國家《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GB50268-2008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規定。
第一條:施工項目前期準備
1. 施工單位應建立、健全施工技術、質量、安全生產等管理體系,制訂各項施工管理規定,并貫徹執行。
2. 施工單位應按照合同文件、設計圖紙和有關規范、標準要求,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內地下管線等構(建)筑物資料,組織有關勘察、設計、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深入沿線調查,掌握現場實際情況,做好施工準備工作。
3. 施工單位應熟悉和審查施工圖紙,掌握設計意圖與要求,實行自審、會審(交底)和簽證制度:發現施工圖有疑問、差錯時,應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;如需變更設計,應按照相應程序報審,經相關單位簽證認定后實施。
第二條:施工項目控制
1.協助施工單位實施進度計劃。注意施工進度計劃的關鍵控制點,了解進度實施動態。檢查和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統計分析資料和進度控制報表。建立反映工程進度實現的監理日志。
2.組織現場協調,并作工作日志紀要。定期向公司報告有關工程進度情況。
3.采取措施保證工程項目按計劃總工期竣工。
第三條:工程驗收
1. 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各方對已竣工的工程進行目測檢查, 同時逐一檢查工程資料所列內容是否齊備和完整。
2. 舉行建設、施工、監理、設計、勘察各單位參加的現場驗收會議。
3. 監理工程師審查完建設單位提交的竣工資料后, 認為符合工程合同及有關規定, 且準確、完整、真實, 方能簽證同意竣工驗收的意見。
第四條:現場驗收
1.給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等產品的品種、規格、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和設計要求;接觸飲用水的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。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、禁用的產品。
2.收到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后組織驗收,驗收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進行,由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建設內容組織,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、施工單位、監理單位參加。
3.驗收內容
(1)資料驗收:所提供的資料滿足驗收需要,資料數據 真實可靠;
(2)管線位置、管徑、走向、長度均符合設計圖紙要求;
(3)閘門、閘門井等附屬設施符合規范要求,開關正常;
(4)溝槽回填、道路及綠化恢復滿足相應標準;
(5)管道及附屬設施定位準確;
(6)戶表改造和新建小區每一個用戶水表的水表信息精確,用戶水表掛牌準確;
(7)井蓋井圈、穩定圈:一是井圈井蓋安裝牢固無裂損現象,車行道安裝承重井蓋;二是車行道范圍內磚砌收口式和直口式井室要求安裝穩定圈。井室做法:按給水管道施工圖設計說明進行驗收(積水坑、磚砌井、鋼筋混凝土井);
4.地面恢復驗收標準
(1)修復后的路面要與原路面平齊,不得有縫隙;
(2)盡量與原路面使用相同材料;
(3)經以上驗收合格的項目,由驗收部門共同簽署《竣工驗收報告》。驗收不合格的項目,由驗收部門出具《驗收不合格通知書》,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后重新提起驗收申請,由驗收部門根據本規定重新組織驗收,直至合格為止。
所有與城市供水管網相連接供水設施建設項目,參照《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GB50268-2008 )和本標準執行。
仙桃市自來水公司
2018年5月9日